解析:
关于逾期交付房屋所引发的违约责任赔偿事宜,相关法律规定应根据消费者已经支付的房产总价之百分之一至百分之零点几的比例,再乘以上述时间跨度来进行具体核算。因此,双方在签署合同时所约定的逾期交付房屋违约金,应当按照事先的约定如数支付给消费者,而不能因为消费者未遭受实际损失便作为开发商的无辜免责理由。除非,开发商确实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其有权获得相应豁免责任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