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女方一般需筹备如下证件: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结婚证。若育有子女,则还需准备子女的出生证明。若涉及财产分割事宜,或许要提供相关财产的证明材料,例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等。
此外,若存在家庭暴力等情形,则需提供诸如报警记录、伤情鉴定等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