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工程发生转包且出现人身事故的情形下,首要任务为确定责任主体。需明确的是,转包这一行为本身极有可能涉嫌违法。无论是实际施工人还是转包人,均有可能承担责任。通常而言,若转包方未能履行诸如合理选任、有效监督等应尽的义务,那么其亦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样地,实际施工人倘若在施工进程中存在过错行为,也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关于具体责任的划分,则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