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您拒绝签收传票,法院将可能通过其他方式进行送达,诸如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这或许会使您丧失对诉讼程序的知情权与参与权,进而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陷入不利境地。毕竟,您将无法及时获悉对方的诉求与证据,亦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自身的答辩意见与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