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职务侵占类案件上了柙之后,是否实施拘留、何种刑罚期限,均需依据个案的细节状况与确凿证据为定夺依据。通常而言,若公安机关判定已掌握充足证据指控犯罪嫌疑人犯下职务侵占罪行,则有可能于短期内在不超出37日的法定时限内采取拘留措施。然而,若证据尚显不足或需进行深入调查取证,拘留期限便可能相应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