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立案后是否会实施拘留措施?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对于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且符合拘留措施适用条件者,将会依法予以拘留惩处。具体而言,拘留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几种:
1.犯罪行为处于预备阶段或实施过程中,或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随即被侦破并发现的情况。
2.在被害者或者现场证人对此提供了确凿的指控证据,证明其违法犯罪行为的存在。
3.有销毁、篡改重要证据以逃避法律责任,或有串通相关人员阻碍司法程序进行的可能性的行为。
4.拒绝透露自己真实姓名、居住地址等个人隐私信息,导致身份无法明确识别的情况。
5.具有流窜作案、持续多次作案以及结伙联合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交通肇事罪的行为表现有什么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交通肇事罪的相关法律条文,可以明确地表明,倘若一个自然人具有违反有关交通运输管制法规的非法行为,由此导致了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并造成了其他人员受伤、生命丧失甚至是公共和私人财产的严重损失,那么这名行为人就已经犯罪,触犯了“交通肇事罪”这一刑事条款。《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职务侵占罪中善意第三人的权益如何保障
在职务侵占犯罪活动当中,善意第三方权益的维护主要得益于善意取得法律制度的执行。所谓善意第三人是指在全然无知的前提下,通过遵守法律法规的正当交易方式,获得相应财产的主体。倘若该第三方在交易过程中,对所涉财物的不当来源毫不知情且无从知晓,且已按市场价格支付了合理代价,同时还完成了法定的资产变更及登记程序,那么他们所获得的财产所有权将依法得到保障。在司法实际操作中,确定善意第三方地位的核心因素在于他(她)的主观心态是否真挚友好,并且交易行为是否遵循公正、合理的原则。但是,若第三方明确知晓或者本应知道所获财货来自非法渠道,则不能被视为善意第三方,其权益也就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总而言之,确保善意第三方权益的关键在于证实其善意态度与交易行为的合法性。
职务侵占罪立案后,若符合拘留条件,将依法采取拘留措施。具体拘留情形包括:犯罪行为在预备或实施阶段被侦破、被害者或证人提供确凿指控证据、有销毁证据或阻碍司法程序行为、身份无法识别及有流窜、多次或结伙作案等重大嫌疑。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