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法律对自卫的定义可不是那么简单的。
首先,自卫得是针对那些正在发生的违法行为才行。也就是说,这个侵害行为得是已经开始了,还没结束的那一种。然后,咱们自卫的时候,采取的方式也得有个度,不能过火。什么叫必要?就是除了这种办法之外,实在是找不到别的能躲避侵害的好方法了;至于适度,就是说我们自卫用的力度,得跟受到的侵犯力度相匹配,比如说,人家只是轻轻地推了你一下,你却拿出刀子来捅人家,那肯定就过分了对?还有,就算自卫者的目的也是为了保护自己,但如果他是有意惹麻烦,然后再找个借口说是自卫,那么也不能算是正当防卫。总的来说,到底算不算自卫这事,还得看实际情况,看看有没有足够的证据,以及当时的环境等等,这些都得综合起来考虑才能得出准确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