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例,骑电动车逆行发生交通事故,通常逆行一方应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具体责任划分需要根据事故认定书和具体情况来确定。
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17年修订)》第五章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此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17)》第七章第一节第六十条也明确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具体到骑电动车逆行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17年修订)》第四章第三节第七十条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在实际案例中,如在【(2021)闽01民终5106号】案件中,吴云在进行“饿了么”外卖配送时,骑电动车逆行与黄元村正常行驶的电动车相撞,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认定吴云负事故全部责任。法院最终判决吴云应对黄元村的损失承担民事责任。
另一个案例【(2022)浙0903民初1003号】中,章春林逆向驾驶电动自行车与韩月刚相撞,交警部门认定章春林负事故全部责任,法院判决章春林赔偿韩月刚的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骑电动车逆行发生交通事故,逆行一方通常会被认定为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具体责任划分需要根据事故认定书和具体情况来确定。建议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并根据责任认定书处理赔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