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因为生产或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而被判缓刑之后,鲜见有人能够再次投身于食品生产与销售的领域。这主要是因为,缓刑期间,罪犯仍然处于刑事处罚实施阶段,法律对此类人员的职业许可资格作出了严格的限制措施。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条款及司法实践经验来看,从事食品经营行业须具备高尚的商业信誉和持续遵守法律法规的良好纪录。曾经因为涉及毒害性食品问题而受过刑事处罚,无疑证明了该个体的行为已经严重触犯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给广大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健康威胁。即使在缓刑期结束后,试图重新取得经营资质也将面临相当大的困难。然而,决定是否可以继续经营的因素是多元化的,包括个体的犯罪事实详情、缓刑期间的行为表现,以及所在地相关监管机构的审批及许可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