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认定家暴行为,证据可是重中之重。报警记录、出警记录、伤情照片、医院病历、相关视听资料还有保证书等,这些都是很关键的证据。要是受害人向居委会、妇联等组织求助了,那这些组织的记录也能当作证据。
然后,家暴行为往往有着重复性和持续性的特点,偶尔的争吵打闹一般是不会被认定为家暴的。
法院在认定家暴行为的时候,通常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一方面是身体上的侵害,像殴打造成的伤痕、伤残之类的,这时候就需要相关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另一方面是精神上的折磨,长期的辱骂、恐吓等就属于这一类,这种情况可能会参考受害人的陈述、证人证言等。总之,法院是依据充分、确凿的证据,再结合行为的性质、频率、后果等情况,才会作出家暴行为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