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治安拘留通常适用于以下违法行为:
首先,是对公共秩序的严重干扰,例如对政府部门、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的工作造成干扰,使其无法正常运作;
其次,是对公众安全构成威胁的行为,例如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范等;
再次,是对个人人身权益与财产权益的侵害行为,诸如殴打他人、蓄意伤害他人身体、实施盗窃、诈骗、哄骗、抢劫、强行占有、敲诈勒索或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等恶劣行径;
最后,是对社会管理秩序的破坏行为,如拒绝服从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策、指令,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等。然而,对于这些违法行为的确切认定以及相应的惩罚措施,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具体案情进行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