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完了事的话,官司费用通常是这么算的:要是以那种和解的方法解决问题,或者其中有人主动说不想打官司了,那么他们交上去的那一些案件受理费就能少收一半儿。简单来讲就是,如果本来应该给法院的那份钱本来是全款的标准,结果大家坐下来讲讲道理和好了,最后就只用交之前全额的一半给法院。可是这个少收多少还是要看案件本身的具体情况,比如说案子的类型,要打的钱数大小什么的都有影响。像是涉及到财产这个部分的,就要看你自己想要的赔偿金额或者那个价值有多少,然后在这个范畴之内按照一定的比例来交诉讼费。如果最后能和解,那也是在原来的基础上再少收一半。至于那些不涉及到财产的案子,一般都是有个固定的收费标准的,和解之后也是少收一半。不过得提醒大家一下,如果你们在和解协议里面已经商量好谁来出这个诉讼费了,那就按你们商量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