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医疗事故细分而言,主要是参照其对病患健康所造成的实质性伤害程度进行界定,共分为四个等级。其中,第一等级医疗事故将会导致患者的死亡或严重残疾;而第二等级医疗事故,则会让患者遭受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并引发严重的功能障碍;至于第三等级医疗事故,则可能导致患者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并引发一般的功能障碍;
最后,第四等级医疗事故则是指那些虽然没有直接导致患者身体上的明显伤害,但却给患者带来了其他显著的人身损害后果。在评估医疗事故时,我们必须全面地考虑到医疗行为本身是否存在过失、以及这种过失与所产生的损害后果之间究竟有多大的必然联系等等因素。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