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般而言,仲裁委员会所出具的调解书,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均可提出申请进行查阅与获取。此外,若因司法调查或案件审理的必要性等正当理由,相关司法机关亦有权向仲裁委员会提出调阅调解书的请求。然而,具体的调阅流程及相关条件规定可能会受到各仲裁机构规章制度的影响,故存在差异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