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处理怀孕期间的女性员工离职事宜时,企业的行为若被视为违法,则通常需要向该员工提供相应的补偿。对于处于孕期的女性员工,她们享有法律所赋予的特殊保护权益,除非这些员工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法定情节,否则企业不得擅自解除与她们之间的劳动关系。倘若企业因违法原因而解雇了怀孕期内的女性员工,那么这些员工将有权利要求企业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金额一般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