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诉讼请求被提出之后,其立案审查以及案件审理所需的时间,皆取决于具体的案件情节和情况。如果符合起诉的各项基本要求,那么在诉讼材料提交之日起7日内就应当进行立案审核,并且同时需要将结果及时通知到各方当事人。倘若是因为某些原因不满足起诉的条件,则应当在同样的期限之内做出裁决书,明确表示不予受理该案件。至于案件审理的时间,如果是采用简易程序来处理,那么一般的情况下,从立案之日开始计算,3个月内就应该完成整个审判过程;然而,如果是采用普通程序来处理,那么通常情况下,从立案之日开始计算,6个月内也应完成审判工作。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必须经过本院院长的批准,最多可延长6个月;如果仍需延长,则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同意。但是,必须要指出的是,对于一些较为复杂的案件来说,往往会涉及到诸如鉴定、公告等不计入审理期限的环节和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