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的进程中,普通情况下,涉案人员通常都不会受到任何形式的拘留惩罚。然而,若出现了某些较为严重的阻碍民事诉讼程序实施的不当行为,譬如故意制造、销毁关键证据资料、采用暴力手段或威胁方式以及行贿等手段制止证人发表证词、或者教唆、贿赂及胁迫他人提供虚假证言,又或是拒绝履行已经具备法律约束力的人民法院所做出的判决和裁定等情形时,有关的国家法院有权对这些违法行为进行拘留处罚。拘留作为一种针对妨碍民事诉讼行为的强制性措施,其执行的期限通常为十五天以内。被拘留者将由人民法院移交至公安机关进行监管。在拘留期间内,若被拘留者能够诚恳地承认自身的错误并且积极改正,那么人民法院便有可能会考虑提前解除对其的拘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