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得大家都签上名儿,这才算数,成了个正经八百的东西。为啥?因为签名,那就是告诉大伙儿,你对这协议里的条条框框都点头了,乐意接受,这是大家伙儿意见统一的一个明晃晃的证明。
要是只有一个人签了,那在法律眼里,这协议就跟没穿衣服的娃娃似的,对没签名的那位可没啥约束力。不过,事儿也不是绝对的,有时候协议里头会提前说得达到啥啥条件才生效。这样一来,就算有人没签字,但只要那些条件一个个都达标了,协议也可能自己就“活”过来了。
所以,大多数情况下,咱们还是得让协议书上都沾满手指头印,这样它才有法律撑腰,不然,你总不能硬拉着没签字的朋友去执行协议里的内容,那不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