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带责任担保的保障时间,咱们双方是有权利自由协商确定的。但是,假如你们商量好的这个时间比主债还钱的那段日子要早,或者是刚好和主债还钱的最后日期重叠了,就等于说你们其实并没有协商出具体的时间来。如果你们根本就没商定过,又或是商定得模糊不清的话,那就按照主债还钱的那段日子开始算,往后推6个月,这就是默认的保险期了。法律上并没有明文限制我们能够协商多长的保险期,主要还是看咱们商定时有没有合理、公正以及诚实守信。实际操作过程中,设定保险期时需要全面考虑到主债的性质、还钱的时间、担保责任的范围等等这些相关因素。不过你得留意,如果设定的保险期太长的话,可能会对担保人造成挺大的压力,甚至可能引来法律方面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