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私人借贷产生诉讼未及时还款问题时,通常被归类为民事法律纠纷的范畴,因此当事人并不会立即面临刑事指控或定罪的风险。
然而,对于那些在接受司法审判后未能按期履行责任,同时具备经济偿还能力却未予偿还的案件,这种行为严重程度达到一定层次时,将有可能被定性为“拒绝执行司法判决和裁定罪”,情节相对恶劣者将会受到刑事处罚。
此外,如果在借贷运作过程中存在刻意编造事实、掩盖真实情况以欺骗借款人的欺诈行径,且此类行为所涉及到款项数额达到了可被定义为重大的标准,那么当事人亦有可能触犯刑法中的“诈骗罪”而遭到刑事指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