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到离婚诉讼的法律案由主要涵盖但并不仅限于以下几个层面:
首先,可以是因为夫妻双方的情感基础过于薄弱,例如在长期分离、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以及沉溺于赌博等严重破坏婚姻稳定因素的存在;
其次,可能是由于财产分割方面的争端所引发,其中涉及到了如何划分和对待共同拥有的财物;
此外,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也会作为案件参与方之一进行讨论,包括对孩子未来生活和受教育环境的规划与安排;
最后,如果在离婚之后出现了一方生活艰难的状况,那么另一方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经济援助责任,以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