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债务诉讼中,常见的证据种类包含如下几种:
其一为借款合同或者借条,此类证据能够直接对债务关系的存在予以证明;
其二是转账记录、收条等,这些可以证实款项已经交付;
其三是证人证言,倘若存在知晓债务情况的证人,那么其可提供相关的证词;
其四是对债务的确认或者催款记录,例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