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女方遭受家庭暴力而提起离婚诉讼,首要之事在于留意搜集家庭暴力的相关证据,诸如报警记录、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以及受伤部位的照片等。于起诉之时,需向法院明确陈述家庭暴力的实际情况以及自身所遭受的伤害。通常情况下,法院倾向于保护受害方的权益,在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权判定方面会作出适当的偏向性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