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了三年多单位未缴纳任何保险,是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权的,但通常需先经过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才可以起诉。具体步骤如下:
1. 与单位协商:首先可以尝试与单位领导沟通,要求单位补缴三年来的社会保险费用。
2. 向相关部门投诉: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或者向社保局投诉,要求社保部门督促单位补缴。
3. 申请劳动仲裁:若单位仍然拒绝补缴,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时,需准备仲裁申请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等材料。
4. 提起诉讼: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此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