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量刑,需依据犯罪情节的轻重予以判定。通常而言,若情节较轻,则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判处罚金;倘若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判处罚金;要是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则按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进行处罚,也就是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同时判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