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果你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想要撤销它的话,其实非常简单。你只要跑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所在的地区的中级人民法院去提出申请就行。不过这个撤销申请并不是随便就能提出来的必须得满足几个条件才能行。比如说,裁决里面用到的证据如果是假的;或者对方当事人把应该告诉你的重要信息给藏起来了,导致裁决结果不公平;又或者仲裁员在处理这个案件的时候,有收钱、偏袒某一方、乱判案子等等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