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要想成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得满足这些条件:
首先你得有至少两位合伙人;
其次要有一份白纸黑字的合伙协议;
再者,每位合伙人还得至少交一部分钱出来,或者干脆把钱全交了;
最后,你的公司得有个名字和地方来干活,这也是法律规定的。不过这个特殊的合伙企业还要准备一笔钱作为“风险基金”,给合伙人上一份“职业保险”。如果有哪位合伙人在工作过程中不小心给公司带来了债务,那他就要负责到底,要么是无限责任,要么就是无限连带责任。而其他合伙人,就只需要用他们在公司里的财产份额来承担责任就行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