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你受伤了,然后病好了重新开始上班,公司一般是不可以随便让你走人的。就是说,如果你伤好之后能干原来的活儿,或者公司给你安排新的活儿,而且你也做得很好,那公司就没有理由因为你之前受过工伤就让你离开。但是,如果你做了什么特别过分的事情,比如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定,或者你被警察抓走了,这些都是法律上允许公司和你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