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特别普通合伙公司里头,每个合伙人都是要按法律规定来负起自己的那份责任。假如有哪个合伙人因为故意或犯了严重错误导致公司欠债的话,这个人就要承担全部的责任也要么还清所有钱,要么就得跟别人一起背这笔债。而其他合伙人他们只需要用自己在公司里的股份来承担责任就行了。至于那些不是故意或犯了大错才导致公司欠债的情况,那就是大家一起来承担这个责任。还有如果某个合伙人在工作过程中因为故意或犯了大错导致公司欠债的话,那么他就得先用公司的钱去还债,然后再根据公司的协议来赔偿公司因此受到的损失。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七条
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五十八条
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