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其实股份有限公司的那些借钱给它们的人,也没有专门的人来做。这些借钱的人,通常都是那些把钱借给了公司,然后公司就得还他们本金和利息的那类人,比如说我们平时去银行办的贷款业务,银行就是那个借钱给公司的“债主”;另外还有些情况下,公司买东西没给钱,那卖东西的人也是债权人。所以说,这些债权人跟公司之间的债务关系,都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商业活动才产生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