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法律规定,配偶以及子女皆为合法的继承人,并各自享有继承被继承人财产的权利。在法定继承这种继承方式中,配偶作为首位成员出现在最优先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名单之中,而子女也同样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参与到财产的分割当中去。在绝大多数情况之下,处于同一继承顺序的继承人所能够分割的遗产比例应保持均衡。然而,对于那些生活上承受着极大困难且独立生活能力受限的继承人来说,在分割遗产时应当给予额外的关注和照顾,保证他们在财产分配过程中的权益不受侵害。同时,对那些在被继承人生命中的最后阶段多次悉心照料或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增加其所能获得的份额。然而,如果有具备抚养能力并且条件允许的继承人,却未尽到自己的抚养义务,那么在进行遗产分配时,应该考虑不给他分配遗产或者减少他所能得到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