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话,那么这个保证期间就是从主债履行期限结束后开始算,有整整六个月。在这段时间里,假如债权人们没让那个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的话,那担保人就可以免除他的责任不是我们说免就能免的。这样做的原因主要还是想公平对待债权人和保证人,大家的权利和义务都要顾及到才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