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两个人同居后来又分手了,那之前给的彩礼要不要还?还多少合适?这得看具体情况。通常来讲如果你们俩没去领证,或者是领了证但是根本就没有在一起过日子,或者是男方给了你彩礼然后自己过得穷困潦倒了,那你肯定得把这彩礼还给人家。不过要是你们已经在一起住了挺久的,那可能就要少退点了。毕竟在一起住的时候,你们可能也花了不少钱,还有一些彩礼可能都用在了日常生活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