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公证强制执行的步骤通常是这样的:第一步就是要先找个公证处给你的债权文书确认一下强制执行力;接下来,如果遇到欠债不还或者只付了一部分钱就玩儿失踪的情况,你作为债权人需要赶紧去原来那个公证处申请一份执行证书;最后拿着这两样东西——公证过的债权文书+刚拿到手的执行证书,再去找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就行。在这个过程中,法院会先看看你提供的这些材料是否齐全、合规什么的,如果没问题的话,他们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帮你追回损失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