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说到分公司的债务问题那可不是小事情。分公司本身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因此它们在签署合同或欠下了钱款后,这些法律责任都得由总公司来背负。但是如果总公司能够拿出有效证据来证明,这些债务其实是分公司自己瞎搞、经营不善造成的,而且总公司对分公司有严格的管理和监督措施,保证它没有乱来的话,那么总公司的责任就可能会稍微轻一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