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果你遇到刑事案子需要延长审限的情况,那多半有以下几种常见原因:首先,有些案子真的很严重、很复杂,一时半会儿根本搞不定,所以得延长时间慢慢来;其次有时候警方还需要再去调查取证,而且这个调查取证的次数和时间都是有规矩的,不能多也不能少;最后也有可能出现了新线索或者证据,这就需要进一步调查清楚。不过不管是哪种情况,都必须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和标准去处理和审批才行,一点儿都马虎不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公诉案件的审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