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对于涉嫌盗窃银行卡片的行为,我们可以判定其构成了盗窃罪。盗窃银行卡片之后,若行为人未经合法授权而假借用户身份或者通过其他任何违规操作手段对卡中的现金实施提取、转移转移等行动以获取这些现金,这种情况便属于典型的盗窃行为类型。即便所获资金极少甚至为零,但仅是盗窃银行卡片这一行为本身已具备较高程度的社会危害性。然而,对于案件中罪与非罪的判断,以及罪刑责任的评估,则必须要针对实际案情进行有机结合,全面考虑到包括作案手法、涉案金额等在内的各种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和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