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获取他人所持有的银行卡片,并且未经允许便擅自支取或使用其中储蓄的资金,此种行为无疑被视为典型的盗窃活动。若犯罪金额达到法定的数额标准,即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处罚;若犯罪金额进一步增大到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那么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是超过了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数额,那么刑罚将有可能升级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这一严厉程度。值得注意的是,各省市自治区或直辖市有权根据自身情况在上述规定的范围内自行设定具体的数额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二、盗刷银行卡信用卡诈骗罪怎么处理
对于实施信用证诈骗行为且涉案金额达到相应标准者,应根据其犯罪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处罚。具体而言,若涉案金额属于较大范畴(即在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应对相关人员判处不超过五年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处以相应罚金;若涉案金额属于巨大范畴(即在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则应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处以相应罚金。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未经合法许可擅自使用他人的账户资金,这种行为应视为盗窃罪。若涉案金额介于一千到三千元之间,则需面临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刑事处罚;如果数额达到三万元乃至十万元,那么刑期将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不等;至于超过五十万元的部分,则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甚至是无期徒刑。然而,各个地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制定相关的具体金额标准,但无论是何标准都必须符合上面所述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