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此种情况下,法院在判定儿童抚养权归属问题时将会全方位地考虑各种复杂的因素。尽管女方并无经济来源,然而这不应被视为是唯一的关键性因素。法院往往会把更多的重点放在子女的实际年龄,心理倾向以及双方的抚养能力和实际状况等综合指标上进行考量。譬如说,如果子女尚在婴儿期或哺乳阶段,他们的抚养权便趋向于由母亲来享有。若是已经达到学龄阶段或者更大年纪的孩子,法院在做出裁决时可能更为在意究竟哪一方能够给予子女更为稳妥且利于身心健康发展的生活与教育环境。尽管如此,女方当前尚未就业的事实的确可能对最终的裁判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