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此前提下,该行为人应明知自己的行为具有违法性且意在拥有不正当的财产利益;此外,被盗取的财务必然须为他人信任之人托付其照管者、受人遗忘或是被隐匿于地下的财物;再次,所盗窃的财物价值需达到一定程度方可定义为犯罪行为;最终,当财物所有者提出归还款项要求时,行为人应坚决拒绝并保留不予返还之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