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挪用资金罪中所涉企业法人的判决程度,需依据具体案情中的各方面因素而定。若行为人非法挪用公司财产数目过大且已超过三个月未经归还,或尽管时间未满三个月但侵占数额较多用于营利性活动,抑或是实施非法活动,则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的惩戒。此外,如行为人行径恶劣,其所挪用公司数额巨大的话,或者虽然侵占金额巨大却未能及时退还款项,将会领受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重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