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有挪用资金罪吗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企业自身并不具备成为挪用资金罪的主体资格。
然而,如果企业内部的工作人员滥用其职务之便,将本应属于企业的资金擅自借出或用于个人消费,且借款的金额达到了一定程度(即所谓的“数额较大”),且此种行为持续了三个月以上尚未偿还;
又或者说借款人虽然没有超过上述期限,但是却将这笔资金用于了盈利性活动或者非法活动,那么这种行为就有可能被视为挪用资金罪。
至于具体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评估与判断,其中会涉及到多项重要要素,如借款金额、借款用途以及还款期限等等。
例如,若是借款金额达到了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的基准线,同时又满足了我国《刑法》中关于挪用资金罪的所有其他构成要件,那么就可以认定借款人为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嫌疑人。
然而,如果企业内部的工作人员确实存在挪用资金的行为,但借款金额并未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或者在检察机关对其提起诉讼之前已经将挪用的资金悉数归还,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这类行为人可以获得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机会,甚至有可能免于刑事责任。
总的来说,尽管企业本身无法直接构成挪用资金罪,但若企业内部的工作人员出现了挪用资金的行为,并且满足了挪用资金罪的全部构成要件,那么这些工作人员就有可能被判定为挪用资金罪的罪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企业有挪用公款罪吗
鉴于企业自身并不具有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故此其无法成为犯罪行为的主体,换言之,企业在法律层面上并不能被判定为犯有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的适用对象主要是个人,特别是那些在公司、企业或其他类似机构中担任职务的人员。倘若企业内部的员工实施了挪用公款的行径,那么应当对该员工进行严厉的刑事追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