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我们需要明确,家庭暴力并不仅仅依据事件所持续的时间长度来决定是否予以离婚的法律准许权限。如果出现女方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况,应该全力以赴尽快地搜集到确凿的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详尽的病情诊断报告、伤势清晰可辨的照片等。有了这些有力的证据作为支持,女方便能随时向法院提交离婚诉状。而在法院受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一经查证确实存在家庭暴力行为并且夫妻之间感情已经彻底破裂,那么判决离婚就是无可避免的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