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一定的法律环境中,盗窃罪有可能会在部分特殊情况下由检察院予以不起诉决定的处理。比如在涉及到的犯罪行为情节较轻无严重危害,犯罪者属于初次违法且表现出深刻的懊悔与愧疚意识,以及主动缴纳赃款并且得到了被害者的谅解等情况下,都有可能成为检察院考虑不起诉的重要原因。
然而,这一决定需要基于多个层面的因素进行全面综合的考量和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法定不起诉的条件】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的条件】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案件的处理】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