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值得明确指出的是,合同诈骗罪并不属于可自行提起诉讼的范畴,而是严谨意义上的公共事务性质之案,需要遵循特定的司法程序和标准进行处理执行。这种犯罪活动的主要特征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据他人财产为目的,通过欺骗手段在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获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且涉案金额往往较大。这类犯罪行为所侵犯的不仅仅是个体的财产权益,更重要的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因此,有必要由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的代表,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以维护社会公正与公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