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会在侦查过程中,针对某些特定情形,依法临时剥夺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的人身自由,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刑事拘留制度。一般来说,启动刑事拘留这一程序,往往意味着侦查机构已经掌握了充足的证据,证明被拘留者存在犯罪嫌疑。
然而,此时得到的证据并不需要十分严谨和充分,仅仅能够初步证明被拘留者可能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