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取保候审阶段,并未必然预示着会被提起公诉处理。所谓取保候审,其实是一种刑事诉讼中的特定法律强制手段,其初衷乃是为了在待决案件的持续侦讯及审查起诉等多个流程环节之中,赋予涉嫌犯罪之人或被告在特定情况下享有免于拘禁的机会。若在此后的调查过程中,所收集到的证据资料充分且足以证明案件已达到起诉的法定期限与标准,则有可能会正式启动公诉程序;
然而反之,假如证据出现不足,甚至是犯罪情节较为轻微且不足以作为刑事犯罪论处,那么是否被援引公诉的可能性将会随之降低乃至消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