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面对公司倒闭的困境,处理相关款项的措施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首要任务是对公司进行全面的清算程序。在此环节中,将会对公司的所有资产进行详尽的清查与价值评估,并依据相应的程序为债务清偿提供保障。若公司在倒闭之际出现资不抵债的状况,债权人有权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向法院提出公司破产申请。
根据该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明确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偿还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之后,将依照以下顺序进行债务清偿:
(一)破产人拖欠员工的工资、医疗费、伤残补助金、抚恤金等费用,以及应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所欠缴的除上述规定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破产人所欠的税款;
(三)最后,才轮到普通破产债权的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