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法定代表人无法履行对银行的贷款义务,这本身并不是违反法定义务之举,然而这却有可能导致一系列相应的法律后果。若法定代表人在与银行进行信贷业务时,蓄意提供不实资料或刻意掩盖关键的事实情况,从而意图欺瞒银行取得贷款,如此种行径无疑已逾越法律界限,将被视为违法行为。反之,若所有贷款程序均符合合规严格规定,仅仅因为经营策略不当、市场环境波动等客观因素导致无法如期偿付,通常而言,法定代表人无需承担相应的违法责任。
然而在此情形下,银行仍有可能行动起来以维护自身权益,启动包括对涉事公司实施诉讼请求、申请法院对公司资产实施保全措施以及强制执行安排在内的多种方式来收回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