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力偿还银行贷款的,银行欠款人可以与银行协商处理,可以要求分期还款,也可以选择其他财产性权益进行抵销。如果欠款人不愿意协商的,那么银行可以去法院起诉,等赢得诉讼判决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欠款人的其他财产。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私人之间的借款要慎重。借钱给人,必须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就是亲朋好友之间的互通有无、如果数额较大的话,除立借据外,也要尽可能由借款人提供担保或以一定财产作抵押,这样就可减少风险。
二、办理个人贷款的注意事项
1、在申请贷款额度的时候一定要适度,充分考虑个人及家庭的财务状况、理财习惯,通常月还款额度不要超过家里总收入的50%。
2、要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一旦信用记录出现不良,会直接影响到贷款的可操作性,甚至很可能被银行拒贷。
3、贷款时,要向银行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资料,从一开始就培养良好的诚信意识,切勿提供虚假资料,否则可能被列入银行的“黑名单”,将被各家银行拒之门外;个人信息变更时要及时通知银行。
4、贷款申请人要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上班族要提供单位工资证明、银行流水等,开公司的或者个体户要提供说明经营状况的资料,提供银行流水、实物资产(如房产)和金融资产(如银行存单、国债)等。
个人贷款在办理时,是需要严格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要求来进行处理的,特别是对于有关事项的认定上,还需要基于无力偿还银行贷款的原因而定,对于确实存在资金困难的,银行应当协商进行处理,但如果涉及到诈骗行为则需要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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